此本《香山诗选》共六卷,由清代曹文埴选订,内收唐代现实主义诗人白居易(号香山居士)诗约三百篇(五言、七言古诗,五言、七言律,五言、七言排律,五言、七言绝句)。 此本大致为清乾隆时期写刻本,前有曹文埴手书序。
白居易是中唐时期影响极大的大诗人,他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,以其对通俗性、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,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。在《与元九书》中,他明确说:“仆志在兼济,行在独善。奉而始终之则为道,言而发明之则为诗。谓之讽谕诗,兼济之志也;谓之闲适诗,独善之义也。”由此可以看出,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讽喻、闲适、感伤、杂律四类诗中,前二类体现着他 “奉而始终之”的兼济、独善之道,所以最受重视。同时提出了自己的文学主张:“文章合为时而著,歌诗合为事而作。”而他的诗歌主张,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讽谕诗的创作而发的。
序(曹文埴手书)
卷一:五言古诗
卷二:七言古诗
卷三:五言律
卷四:七言律
卷五:五言排律、七言排律
卷六:五言绝句、七言绝句
其中一些名篇的页码提示:
新乐府(页52)、卖炭翁(页65)、长恨歌(72)、琵琶引/琵琶行(页77)、赋得古原草送别(页96)
白居易(772年—846年),字乐天,号香山居士,又号醉吟先生,祖籍太原,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,生于河南新郑。 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,唐代三大诗人之一。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,世称“元白”,与刘禹锡并称“刘白”。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,形式多样,语言平易通俗,有“诗魔”和“诗王”之称。官至翰林学士、左赞善大夫。公元846年,白居易在洛阳逝世,葬于香山。有《白氏长庆集》传世,代表诗作有《长恨歌》、《卖炭翁》、《琵琶行》等。
曹文埴(1735-1798)清代重臣,魏武帝(曹操)嫡脉后裔。同其子曹振镛世称‘父子宰相’,从清乾隆二十五年(1760)到道光十五年(1835),历三代皇帝。把持朝政75年,清王朝几乎有大半历史都在他们父子的影响之下。,清安徽歙县人,字竹虚。乾隆二十五年(1760)传胪,选庶吉士,授编修,在懋勤殿任事。后任翰林院侍读学士,命在南书房行走,教习皇于。乾隆四十二年回家服父丧。丧满回京,历任左都御史,执掌刑部、兵部、工部、户部,兼顺天府府尹。为《四库全书》总裁官之一。曾典试广东,视学江西、浙江,奉命查办潍县和京城疑案。案定,乾隆奖誉“文埴等不徇隐,公正得大臣体”,升任户部尚书。视学江西南昌时,拓建省会院,增设4 000余席,就试者称便。在家乡重建古紫阳书院。
注:此PDF文件包含分卷书签。书页:九行十九字。钤印:真州吳氏有福讀書堂藏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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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名:香山诗选.六卷.唐白居易撰.清曹文埴选订.清乾隆时期写刻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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